部队人员怎么在上海落户?
根据目前的政策,部队人员落户上海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,我会为你简要说明:
一、退伍士兵落户条件
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退伍士兵可以在上海落户:
本市入伍的退役士兵:从上海入伍,经部队批准当年度退出现役,并符合进上海接收安置条件,且材料齐全。
非本市入伍的退役士兵,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服役期间,其父母户籍迁入本市。
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两年,配偶或配偶父母户籍在本市。
因其他特殊情况,由部队师(旅)级单位出具证明,经上海市安置部门批准的。
二、退伍士兵申请材料
本市入伍退役士兵:
区县民政部门签发的《接收通知书》
部队开具的行政介绍信
户口报入处的户口簿、结婚证(如有)等证件
外地入伍退役士兵:
退役士兵档案原件
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
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(如适用)
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凭证
房屋产权人、承租人及户主、成年同户人员等一致同意申请人落户的证明
三、退伍士兵办理流程(外地入伍)
提出申请:申请人向区(县)民政部门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。
初审与审查:区(县)民政部门进行初审,上海市民政局进行书面审查。
领取通知:审核通过后,申请人到区(县)民政部门领取《接受通知书》及申报户口证明信。
办理落户: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前往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。
若不符合条件,材料将被退回,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。
四、转业军官落户流程
转业军官落户上海的一般流程如下:
部队开具凭证:从部队获取行政介绍信、供给介绍信、组织关系、转业证、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等。
接收单位报到:持部队开具的材料到接收单位报到,并开具报到证明。
军转办/人事局办理:到军转办(人事局)开具接收单位行政关系介绍信和公安分局的入户介绍信。
接收单位手续:将军转办和部队开具的介绍信交予接收单位,接收单位会开具关于户口卡内容的证明信。
人武部登记:携带转业证、一张一寸便装照片到人武部办理预备役登记,转业证上会盖章。
公安分局审批:携带军转办开的入户介绍信、接收单位开的户口卡证明信、转业证、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、配偶户口本、结婚证、家属身份证等材料前往公安分局,开具入户通知单。
派出所落户:最后,携带所有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,并等待身份证办理。
五、关于部队集体户
团级以上驻沪部队可以申请设立部队集体户口。一个驻沪部队原则上只能设立一个部队集体户。
六、注意事项
材料一致性:申请过程中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。如发现身份证号错、重号,需原户籍地公安机关重新编码后再申报;发现重户口,需先注销重户口后再申请。
随迁家属:对于符合条件的转业军官或士官,其随军家属的户口迁移可以按照“跨省通办”等多地联办程序办理,通常需提供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以及部队师(旅)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证明。
批准登记:所有经批准在上海落户的人员,一律登记为非农业户口